为全面加强巴楚县森林、草原野外用火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林草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巴楚县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巴楚县森林草原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巴楚县森林草原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本办法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1日,为期7个工作日。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邮寄地址:巴楚县劳动大厦7楼(巴楚县林业和草原局)
邮政编码:843800
2.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998—5866229
2.《巴楚县森林草原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巴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