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巴楚县实际,起草了《2026年巴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通过征集各乡镇(局)、相关单位、社会各界意见,通过修改完善,经政府常务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现将《2026年巴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巴楚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