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巴楚县实际,起草了《2026年巴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通过征集各相关单位、乡镇(局),拟确定将7件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此件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于2026年2月28日前反馈至巴楚县司法局,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建议。
您可通过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请注明“2026年巴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意见建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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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6年巴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2.《2026年巴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起草说明
巴楚县司法局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