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并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严防造成水土流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印发《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由县(市)水利局组织划定,经县级人民政府公告后实施。为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我单位依法依规启动巴楚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已完成《巴楚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报告》)。下一步,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技术报告》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2日-2025年9月12日,为期30日。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巴楚县水利局反馈电话:0998-6224390
2.邮寄地址:巴楚县迎宾北路劳动大厦水利局201室邮政编码843800
3.联系人:张先生,电子邮箱:569267574@qq.com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次公示内容为《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技术报告》数据和内容以最终公告文件为准。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欢迎您来建言献策。
2.《巴楚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巴楚县水利局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