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新乡振〔2022〕35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有关规定,为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宽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渠道,不断增加群众收入。巴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县级衔接资金投向,结合巴楚县设施农业大棚改造需求,在充分征求涉及乡镇的意见,开展民意调查后,结合实际需要,特制定巴楚县阿纳库勒乡设施农业大棚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5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项目主管单位0998-6226739
县纪委监委0998-6220652或12388
县农业农村局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迎宾北路劳动大厦八楼
电子邮箱:xj-bc@163.com
12317平台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巴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8月6日
(此件删减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