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原件扫描);
(二)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1份);
(三)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四)已购置车辆提交
1.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1份;
2.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车辆技术评定检测单原件、复印件1份;
4.重型货运车辆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证明(新疆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核查表);
(五)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道路货物运输应急预案(原件扫描、落款、日期、加盖公章,并在办公场所上墙);
(七)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
(八)租用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有现代化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停车场地面积不少于自由车辆投影面积2倍以上);
(九)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十)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十一)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注明:以上提供材料均为A4纸打印、复印、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为JPG格式,小于300KB。
二、申请从事货运站场经营,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原件扫描);
(二)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
(三)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用合同(原件扫描、复印件);
(四)租用期限必须在10年以上;
(五)必须有停车场地、办公场所和库房隔离;
(六)场地配备消费设施设备;
(七)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八)站场建设及设备、设施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原件扫描、复印件);
(九)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汇总表,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专业证书复印件;
(十)有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落款、日期、加盖公章,并在办公场所上墙)。
注明:以上提供材料均为A4纸打印、复印、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为JPG格式,小于300KB。
三、申请货运站场(货运代理、托运部、物流服务站)经营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道路货运代理备案登记表》(原件扫描);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复印件1份,带原件进行核查);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四)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原件扫描、复印件1份);
(五)《备案信息表》;
(六)货运代理运营承诺书、货运代理人员应知应会;
(七)提供业务操作规程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落款、日期、加盖公章,并在办公场所上墙)。
注明:以上提供材料均为A4纸打印、复印、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为JPG格式,小于300KB。
四、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原件扫描);
(二)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道路旅客运输应急预案;(原件扫描、落款、日期、加盖公章,并在办公场所上墙);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廊长、宽、高等,购置时间及实施车辆方案的资金证明(原件扫描);
(六)已购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达到一级车况的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和类型等级证明(原件);客车等级评定证明或运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七)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连续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原件扫描);
注明:以上提供材料均为A4纸打印、复印、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为JPG格式,小于300KB。
五、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原件扫描);
(二)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原件扫描);
(三)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未与起讫点客运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必须提出明确的站点方案(原件扫描);
(四)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对申请新增一端在乡镇的客运班线,还须提供安全承诺书,其内容包括承诺负责落实车辆日趟检、反超载、危险品检查和遵守三级及以下夜间道路安全运行规定等安全管理工作(原件扫描);
(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落款、日期、加盖公章,并在办公场所上墙);
(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七)拟购车辆提供拟购置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购置时间及实施车辆方案的资金证明(原件扫描);
(八)已购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达到一级车况的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和类型等级证明或运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九)拟聘用驾驶人员的身份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原件扫描复印件);
(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原件扫描)。
注明:以上提供材料均为A4纸打印、复印、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为JPG格式,小于300KB。
六、申请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原件扫描);
(二)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四)客运站场建设及设备、设施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原件扫描、复印件);
(五)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落款、日期、加盖公章,并在办公场所上墙)。
注明:以上提供材料均为A4纸打印、复印、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为JPG格式,小于300KB。
七、申请一类、二类、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应当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表》,维修类别及项目要写清楚(原件扫描);
(二)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用合同(原件扫描、复印件1份);
(三)场地面积与申请经营项目适应。须知道接待室面积、生产厂房面积、停车场面积、总成修理间面积、发动机总成间面积;
(四)场地租用合同须在一年以上;
(五)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六)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七)技术人员汇总表(人员花名册)。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八)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电子版、复印件)1份;
(九)与维修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维修管理制度文本(落款、日期、加盖公章,并在办公场所上墙)。
注明:以上提供材料均为A4纸打印、复印、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为JPG格式,小于300KB。
八、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原件扫描);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JT/T433-2004)标准要求,提供理论教室、维护排障教室、教练场地平面图及技术条件说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教练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各种管理人员、负责人名册、资格、职称复印件;
(九)完整的培训教学组织机构、不同岗位的职责;
(十)教练车清单、技术等级证明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
(十一)教学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原件、复印件);
(十二)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落款、日期、加盖公章,并在办公场所上墙)。
注明:以上提供材料均为A4纸打印、复印、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为JPG格式,小于300KB。
九、申请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应当提供的材料
(一)《汽车租赁经营企业备案表》(原件扫描);
(二)《汽车租赁经营车辆备案表》(原件扫描);
(三)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登记证书(使用性质为租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和行驶证;
(六)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提供购买票据和照片;
(七)提供企业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负责人名册(原件扫描);
(八)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提供服务项目明细:租赁流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和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
(十)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落款、日期、加盖公章,并在办公场所上墙)。
注明:以上提供材料均为A4纸打印、复印、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为JPG格式,小于300KB。
十、申请经营道路许可变更,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经办人身份证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变更以上相关事项的,还应当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立项批件复印件;
(八)货运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的、还须提交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道路运输证》及其复印件;
(九)依相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一、申请经营道路许可证到期换证、丢失补办、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县(市)核发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表(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经办人身份证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经营许可证丢失补办的,还需提供登报的证明;
十二、申请注销经营许可证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注销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经办人身份证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三、诚信考核(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审验)
身份证,驾驶证正、副页本,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原件)
十四、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须知
(一)业务窗口办理所需材料
1.车辆年度审验申请表(一式两份);
2.《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通知单;
5.客车类型登记评定证明;
6.道路运输车辆结构,尺寸及设施设备检验表;
7.客运车辆携带承运人责任险投保单;
8.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普货车辆必提供新疆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核查表(挂车不必要);
9.客运车辆必提供新疆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核查表;
注明:企业提供的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章子。
(二)网上年审所需材料
1.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普货、挂车均必要);
2.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正、副页;
3.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证正、副页正面(普货、挂车均必要);
4.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通知单(挂车不必要,其余普货必要);
5.普通货车结构、尺寸及设施设备检验表(挂车不必要,其余普货必要);
6.新疆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核查表(挂车不必要,其余普货必要);
注明:所传图片(需加盖企业章子)格式大小为300KB。
十五、道路运输车辆新增业务
(一)道路运输新增车辆须知(普货)
1.车辆登记表;
2.开业申请表;
3.车辆年度审验申请表(一式两份);
4.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或(等级证书)原件、复印及扫描件,扫描件(300KBJPG图片格式);
5.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通知单、道路运输车辆结构,尺寸即设施设备检验表、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总质量大于3.5吨一下需开);
6.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普货车辆必须提供新疆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核查表(挂车不必要);
7.车辆挂牌照照片(4寸)及扫描件(300KBJPG图片格式);
8.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管理档案。
(二)道路运输新增车辆须知(教练车)
1.车辆登记表;
2.开业申请表;
3.车辆年度审验申请表(一式两份);
4.拟购车辆表;
5.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或(等级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300KBJPG图片格式);
6.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通知单、道路运输车辆结构,尺寸及设施设备检验表。
(三)道路运输新增车辆须知(客车)
1.道路运输证配发通知单;
2.车辆联网联控核查表;
3.营运车辆登记表;
4.年度审验申请表(2份);
5.车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
9.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保单(抄件);
10.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11.道路运输证审批表;
12.业务受理登记表;
13.开业申请表;
14.乘用车拟购表。
(四)逾期未审验和检测车辆案卷提供的材料
1.道路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盖公章);
3.道路运输证,正面,反面,复印(盖公章);
4.行驶证,正面,反面复印(盖公章);
5.驾驶员身份证复印(盖公章);
6.从业资格证复印(盖公章);
7.车辆检测单复印,(最后一次,新的要复印);
8.委托书(盖公章);
9.经办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10.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