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为完善幼儿园过程监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对幼儿园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现将全县公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备案信息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998-6214787(巴楚县教育局)
巴楚县教育局
2026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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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为完善幼儿园过程监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对幼儿园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现将全县公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备案信息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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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教育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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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升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