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26〕37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地区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单位结合实际,组织起草了《巴楚县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62030 年)》(征求意见稿),现将《巴楚县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62030 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本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巴楚县农业农村局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98—6178220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