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巴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巴楚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4月10日通过巴楚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4月1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情况已向相关单位告知,现将意见征集及处理情况予以公示。
巴楚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