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2025年—2026年度自治区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现已完成本批次申报、乡镇验收及县级联合抽验工作。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本批次项目拟兑付总体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受益群众监督。如掌握项目存在虚报冒领、不符合补贴条件等具体问题线索,请及时向监督单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1.项目名称:巴楚县2025年—2026年度自治区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2.该项目包含3个子项目:①肉牛能繁母牛补贴项目;②饲草料补贴项目;③养殖加工贷款贴息。
3.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喀地财农〔2025〕46号),本批次核定拟兑付补贴资金12.7679万元,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备案兑付。
4.实施地点:巴楚县有关乡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主体、合作社、养殖户。
5.补贴标准、实施时段:
①肉牛能繁母牛补贴:使用优质西门塔尔牛、褐牛、安格斯牛等种公牛冻精配种,2025年7月1日—2026年3月31日产犊且犊牛稳定饲养3个月以上的养殖主体,实行“见犊补母”,每头补贴500元。
②饲草料补贴: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加工玉米秸秆黄贮/微贮饲料、棉秸秆等非常规饲草资源的养殖场(户),每吨补贴50元。
③养殖加工贷款贴息: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加工企业一年期及以上生产经营贷款产生的利息,按不高于同期LPR的70%且不超过2%给予财政贴息,续贷业务一并纳入补贴范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养殖企业/合作社。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韩亚。
8.本批次拟兑付补贴对象及金额:本批次核定拟兑付补贴申报主体共91个,拟兑付补贴资金12.7679万元,具体为:
①肉牛能繁母牛补贴:拟兑付资金5.7万元;
②饲草料补贴:拟兑付资金0.315万元;
③养殖加工贷款贴息:拟兑付资金6.7529万元。
本批次项目已建立申报、验收、审核全流程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留存。
9.公示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6日,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本批次补贴存在虚报冒领、不符合政策等问题线索,请实名向监督单位反映,写明相关主体、属地乡镇及事实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开展补贴兑付。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98—6220652或12388
县财政局0998—6210072
县农业农村局0998—6178220。
通讯地址: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厦四楼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