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果,涉及巴楚县1家经营主体,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被抽检单位:巴楚县艾力佐克蛋糕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0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巴楚县艾力佐克蛋糕店自制的巴哈利(糕点)进行抽样检验,样品数量2.2公斤,备样数量1.1公斤。2025年10月27日,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编号:SH2025078127,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核查处置情况
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巴楚县艾力佐克蛋糕店进行检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巴哈利(糕点)的制作数量、销售数量,并督促当事人落实主体责任。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者整改情况
原因详情:当事人制作巴哈利(糕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香甜泡打粉剂量超标。当事人表示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今后制作糕点使用不含铝的香甜泡打粉,严格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完善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至少保存6个月的相关凭证和记录。
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