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相关要求,为全面掌握巴楚县2026年第一季度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污水处理厂水质状况,客观评价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推进考核工作有序开展,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巴楚县分局组织开展了本季度水质监测与分析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表水
巴楚县202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地表水监测点位为小海子水库出口和小海子水库进口断面。2026年第一季度对小海子水库出口和小海子水库进口断面监测项目27项,获得原始监测数据162个。
监测结果按《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III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各断面水质进行评价(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作为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
2026年第一季度小海子水库出口和小海子水库进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水质要求,水质表现为优。
二、集中饮用水源地(地表水)
巴楚县202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集中饮用水源地(地表水)第一季度监测点位为苏库恰克水库水源地和小海子水库水源地。2026年第一季度对苏库恰克水库水源地和小海子水库水源地断面监测项目66项,获得原始监测数据132个。
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II类表2补充项目及表3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要求进行评价(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作为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表3生活饮用水值扩展指标及限值要求来评价。
2026年第一季度苏库恰克水库水源地和小海子水库水源地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水质要求,水质表现为优。
三、污水处理厂
巴楚县202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污水处理厂第一季度监测点位为巴楚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巴楚县城南生活污水处理厂出口和进口,出口监测结果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表2排放浓度限值进行评价。
第一季度两个污水处理厂监测结果满足表1一级A标准及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水质状况良好。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巴楚县分局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