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5〕6号)文件,收到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19375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10019万元(含农村道路管护人员补助资金1507.2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27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622万元。此项资金指标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为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现将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一、做好资金分配工作
请你单位根据巴楚县实际,会同相关单位及时从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择优遴选项目,拟定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提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会议研究后下达项目批复及项目启动通知书,根据项目实施效果、政策调整变化等及时动态更新调整资金使用安排情况,不断推进预算执行,避免资金闲置。
二、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假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
三、突出资金支持重点
衔接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就业帮扶和开发式帮扶。请各资金任务主管部门提前谋划好项目,在资金到位后30天内将资金分配到项目上,避免“资金等项目”。
四、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完善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将项目资产确权、联农带农、持续发挥效益情况纳入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联农带农紧密、效益充分发挥。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巴楚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