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3〕1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3〕11号)、《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4〕2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4〕4号)文件,2024年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任务)948.08777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结余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2.257557万元;
2024年结余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5.83032万元。
二、分配依据
《关于巴楚县2024年衔接项目结余资金安排项目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5〕5号)
附件:巴楚县2025年安排2024年结余结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表
监督电话:0998-621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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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巴楚县财政局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