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小额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计划投入资金800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实施地点:巴楚县各乡镇、村(社区)
2.建设具体内容:总投资800万元。为全县6750户帮扶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3.补助标准:为帮扶人口提供了10万元(含)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的贴息支持。贷款总利息财政承担95%、农户自行承担5%。其中: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70%、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20%、县级配套常态化帮扶资金5%,县级风险补偿的低利率、低成本的帮扶小额贷款。
4.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县级配套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5.项目计划开工及完工时间: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6.建设单位及责任人:巴楚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梁保卫
7.预期绩效目标:保障帮扶人口提供发展产业的资金需求
8.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帮扶对象创业增收能力,规范推进帮扶人口小额贷款工作,助力帮扶对象发展产业,稳定增收
9.公示时间: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10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998—6178220
县纪委监委0998—6220652 12388
县乡村振兴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财政大厦四楼410办公室
电子邮箱:xj-bc@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