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巴楚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4〕23号)、《关于对巴楚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4〕30号)、《关于巴楚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项目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4〕32号)、《关于巴楚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项目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5〕11号)、《关于巴楚县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项目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5〕12号)、《关于巴楚县2025年10个产业到户项目调整及11月份衔接项目结余资金拟安排项目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5〕19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已实施完成畜牧类产业到户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巴楚县2025年畜牧产业到户项目
该项目包含9个子项目:①巴楚县2025年购进新增良种能繁母牛补助项目;②巴楚县2025年自繁良种母牛补助项目;③巴楚县2025年购进新增良种能繁母羊补助项目;④巴楚县2025年自繁良种母羊补助项目;⑤巴楚县2025年羊养殖品种改良项目;⑥巴楚县2025年常见多发病防治社会化服务项目;⑦巴楚县2025年养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⑧巴楚县2025年禽类养殖补助项目;⑨巴楚县2025年饲草料补助项目。
2.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投资5007.13889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实施地点:巴楚县各乡镇
4.具体建设内容:为全县12个乡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补助购买良种能繁母牛6838头、母羊23460只,自繁良种母犊牛2659头、母羔羊26964只,人工授精并定胎能繁母羊12912只,接受有偿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的羊54078只,新建青贮窖10座,改造青贮窖3座,改造提升圈舍1586座,制作青贮、黄贮饲料18505.655吨,购买全价饲料、配合饲料506821.21万元,养殖鸡鸭鹅7068羽、肉鸽4735羽,发放补贴资金5007.138896万元。
5.开工及完工时间: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激发农户内生动力,有效保障农户发展畜牧业积极性,促进农户实现多元化增收。
7.利益联结机制: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引导鼓励农户自愿发展畜牧业,通过财政衔接资金直接补贴农户的形式,促进农户产业发展积极性。
8.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耿德一
9.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各乡镇 各乡镇长
10.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5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98—6220652或12388
县财政局 0998—6210072
县农业农村局 0998—6178220
通讯地址:巴楚县巴楚镇迎宾北路财政大厦4楼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