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巴楚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4〕23号)、《关于对巴楚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4〕30号)、《关于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5〕1号)及《关于巴楚县2025年10月份衔接项目结余资金安排项目计划及5个产业到户项目调整的批复》(巴党农领发〔2025〕17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已实施完成庭院经济发展补助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巴楚县2025年庭院经济发展补助项目
2.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投资420.8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3.实施地点:巴楚县各乡镇
4.具体建设内容:对全县12个乡镇12238户脱贫户、监测对象利用房前屋后、前庭后院发展家庭种植,种植面积在0.2亩及以上并产生一定效益的,按照每亩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户享受补助资金上限1000元,2025年计划补贴4208.2亩。其中,阿瓦提镇829户242.2亩、英吾斯塘乡1058户296.5亩、琼库尔恰克乡1277户320.6亩、色力布亚镇1336户323.8亩、阿拉格尔乡1424户468.1亩、阿克萨克马热勒乡717户290.9亩、夏马勒乡337户114.9亩、阿纳库勒乡485户131亩、巴楚镇19户8.3亩、多来提巴格乡2381户1193.6亩、恰尔巴格乡2304户788.5亩、三岔口镇71户29.8亩。
5.开工及完工时间:2025年1月-2024年11月
6.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激发农户内生动力,有效保障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积极性,促进农户实现多元化增收。
7.利益联结机制: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引导鼓励农户自愿发展庭院经济,通过财政衔接资金直接补贴农户的形式,促进农户产业发展积极性。
8.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耿德一
9.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各乡镇 各乡镇党委书记
10.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6日-2025年11月25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98-6220652或12388
县财政局 0998-6210072
县农业农村局 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16号(县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六楼601室)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