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公示通告

2026

10/22

18:04

来源: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字体:【 大 中 小】

访问量: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教育督导公告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发布日期:2026-10-22 18:04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经巴楚县人民政府申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复核推荐,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对2027年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巴楚县开展自治区级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月30日。如对评估工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公函;个人反映问题须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便核查反馈。

监督电话(兼传真):0991-7606068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