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巴楚胡杨林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巴楚胡杨林国家森林公园于2012年获批设立,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境内,地处叶尔羌河、喀什河等河流的中下游,北临西海湾景区,东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二、登记单元预划
以巴楚胡杨林国家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后的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三、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登记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巴楚胡杨林国家森林公园的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及履行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巴楚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