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临时用地使用管理、健全临时用地有偿使用机制,切实保障土地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巴楚县临时用地收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及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督促各县市制定并公布临时用地租金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巴楚县临时用地年租金收费标准已经巴楚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于公布。
巴楚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