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巴楚县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考场及周边低空空域安全,维护考试秩序,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与区域
(一)管控时间:2026年6月7日0时至6月8日24时。
(二)管控区域:以巴楚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高考考点为中心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区域。
二、管控对象
本公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及超轻型飞机(含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三、管控措施
管控时段及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擅自进行“低慢小”航空器的起飞、飞行、航拍、侦察、巡查等一切升空活动,巴楚县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管控区域巡查,对违规飞行目标依法采取技术反制。
四、特殊任务报备
因高考安保、应急救援、医疗救护、气象监测等特殊任务,确需在管控区域内开展飞行活动的,须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经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并提前向巴楚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报备飞行计划(含时段、空域、高度、用途等),经核准后方可实施飞行。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操控“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及没收作案工具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社会监督
请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及相关单位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主动配合管控工作,发现违规飞行行为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巴楚县公安局
2026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