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评估办法》(﹝2020﹞1号),经巴楚县人民政府申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复核并申请,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对2026年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巴楚县进行自治区督导评估。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督导评估组特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公开电话:0991—7606068(传真)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