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东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东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钛白粉项目(联产法)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升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情见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zXk021fF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刘先生,联系电话:0991—798754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以及关心该项目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巴楚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拨打联系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一)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东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钒钛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电话:18615330731
(二)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91—7987541
电子邮箱:99592792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东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