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号)、《巴楚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巴财规〔2024〕1号)、《关于安排2025年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巴财振〔2025〕17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巴楚县2025年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安排项目计划向社会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一、资金来源
截至目前,到位2025年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1685.2万元,全部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使用。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一是将支持推动产业发展作为重点,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计划为全县199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小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解决突发严重困难户资金短缺的问题,减轻突发严重困难户还贷压力,带动突发严重困难户发展生产积极性。改造提升温室大棚85座,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就业22人以上。二是持续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对转移到巴楚县以外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家庭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按照县外喀什地区以内(包括图木舒克市)不超过200元/人、疆内不超过1000元/人(其中:克州补贴600元/人,巴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补贴800元/人,哈密市、吐鲁番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伊犁州补贴1000元/人),疆外各省市不超过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其中:甘肃省、青海省、陕西省、宁夏补贴1800元/人),其余各省均为2000元/人给予补贴。三是立足实际,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为多来提巴格乡进行林带换填土24646m³、垃圾清运18195m³、采购苗木5800棵、土地碎片化整理810亩,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为恰尔巴格乡清理沿路沿线两侧土方46000m³,安装林带灌溉管网3500m,种植土换填10800m³,三线整治2500m,地面硬化3000㎡,并配套附属设施。四是加强项目管理,从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中提取21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具体安排至17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11个、安排资金914.55万元,就业项目1个、安排资金40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4个、安排资金520.65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1个、安排资金210万元。具体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98-6220652或12388
县财政局 0998-6210072
县农业农村局 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16号(县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六楼610室)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