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大豆、花生专项补贴资金公告如下:
一、 政策依据
《2022年自治区大豆、花生专项补贴实施方案》(新农种植〔2022〕170号)
二、补助对象
合法从事大豆、花生种植的实际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场职工)。
三、补助标准
大豆300元/亩、花生500元/亩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大豆、花生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巴楚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朱燕,联系电话:0998-6210073
经办人(股长):刘永强,联系电话:0998-6211610
2.巴楚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耿德一,联系电话:0998-6212907
经办人(股长):艾力·艾麦尔,联系电话:0998-6212907
3.巴楚县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王洁,联系电话:0998-6289718
经办人:排孜丽亚·吐尔逊,联系电话:0998-6289718
巴楚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