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
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6〕55号〕)
二、补助对象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三、补助标准
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巴楚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朱燕,联系电话:0998-6210073
经办人(股长):刘永强,联系电话:0998-6211610
2.巴楚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耿德一,联系电话:0998-6212907
经办人(股长):艾力·艾麦尔,联系电话:0998-6212907
3.巴楚县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王洁,联系电话:0998-6289718
经办人:排孜丽亚·吐尔逊,联系电话:0998-6289718
巴楚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