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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政策公告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11日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 政策依据

1.《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58号)

2.《关于印发〈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199号)

3.《关于印发〈全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18〕58号)

二、补助对象

全区14个地州97个县(市、区)享受该项补贴。发放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人群的生活保障资金。

三、补助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从2020年的不低于800/月提高至不低于85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标准从2020年的集中供养不低于700元/月提高至不低于800/月,分散供养不低于500/月提高至不低于550元/月。   

农村低保A类370元每人每月,B类320元每人每月,C类260元每人每月。

城市低保A类530元每人每月,B类420元每人每月,C类360元每人每月。

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25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950元标准。

、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发放的方式

、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巴楚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朱燕,联系电话:13999080860

 经办人(股长):刘永强,联系电话:18699880435

2.巴楚民政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何继哲,联系电话:15299101580

经办人(股长):努尔艾力·莫明,联系电话:15886897799

3.巴楚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沙力,联系电话:18809988598

经办人(负责人):祖力胡玛尔联系电话:18699839926 

  附件: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公告公示表

 

   

巴楚县财政局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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