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
二、补助对象
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土地承包户进行补助。
三、补助标准
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年度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巴楚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朱燕,联系电话:13999080860
经办人(股长):刘永强,联系电话:18699880435
2.巴楚县自然资源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刘建军,联系电话:13899127618
经办人(股长):热合曼·马木提,联系电话:13399778585
3.巴楚县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沙力,联系电话:18809988598
经办人(负责人):祖力胡玛尔,联系电话:18699839926
巴楚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