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移民生产生活补助)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6〕55号)
2.《关于印发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8〕23号〕)
3.《关于印发2021年喀什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喀地农字〔2021〕3号)
二、补助对象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具体措施。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复播玉米、苜蓿不得列入补贴对象。补贴作物以种植冬小麦、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粮食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
三、补助标准
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县市结合申报底册经实地核查后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确定特色经济作物补贴范围(不含棉花、林果、蔬菜)。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巴楚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朱燕,联系电话:13999080860
经办人(股长):刘永强,联系电话:18699880435
2.巴楚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耿德一,联系电话:1829980527
经办人(股长):艾力·艾麦尔,联系电话:15199888922
3.巴楚县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沙力,联系电话:18809988598
经办人(负责人):祖力胡玛尔,联系电话:18699839926
巴楚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