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00104040/2023-01087 公开信息来源 巴楚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3年6月8日 文号 巴政办发〔2023〕13号
信息有效性 长期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巴楚县客运市场秩序,保护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维护公平、合理、有序的运输秩序,针对我县目前客运市场存在的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巴楚县《关于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巴楚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08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巴楚县客运市场秩序,保护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维护公平、合理、有序的运输秩序,针对我县目前客运市场存在的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巴楚县关于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各方积极配合”的原则,突出专项整治重点,加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客运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利益实现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县客运营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源头综合控制、部门联合整治、集中长效整治等措施,通过严格执法和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起健康、有序、安全的客运市场秩序。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巴楚县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张玉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林岩松(县委常委、副县长、上海援疆巴楚分指副指挥长)

        李桂军(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员:丁卫国(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颜明晶(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艳萍(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春慧(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组组长)

        刘鑫(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秋风(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黄丽芹(巴楚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段万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文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宋来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喀什执法支队巴楚县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

        各乡(镇)长,村(社区)第一书记

县客运站及各乡镇客运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刘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城市客运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客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通过利用微信群、QQ群等社交软件揽客,从事道路旅客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开往莎车、喀什、阿克苏、图木舒克市等方向车辆的盘查力度,迅速扭转当前非法营运猖獗的严峻形势,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二)重点整治县城主要路段、车站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车辆喊客、拉客、倒客、抢客等非法营运的行为。

(三)重点打击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有效增强广大群众抵制非法营运的自律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法营运危害性的认识,使打击非法营运形成共识,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重点整治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重点整治出租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莎车、喀什、阿克苏、图木舒克市等方向返程出租车的盘查力度,严查出租车返程载客违法行为。

(六)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配齐相关执法装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取信于民。执法人员要严明纪律、廉政执法,与非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

五、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23年6月6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止。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阶段(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9日)。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及《珍爱生命拒乘黑车》宣传材料下发至各乡镇利用周一大宣讲进行广泛宣传,同时通过网络平台、电视台、广播电台、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使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标、内容和要求家喻户晓,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整顿和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的浓厚气氛。

第二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6月10 日-2023年8月20日)。由县公安、交通、路政、应急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抽调人员要落实到个人,人员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并将查扣车辆集中停放,落实专人保管,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规范管理阶段(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6日)。县公安、交通等部门认真总结活动经验,进一步完善客运市场秩序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打击扰乱交通秩序和营运市场秩序的能力,防止 “非法营运” 问题反弹。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巴楚县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城市客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人员由公安、交通、路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人员抽调、组织协调及工作监督工作;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全过程以及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作中不履职尽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多种渠道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为此次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委网信办:加强舆论引导,对专项行动不良言论进行筛选、及时转相关单位处置。

县公安局:负责配合交通部门设卡拦车、驾乘人员分离和对驾驶员及乘客的询问等初步取证工作;对有依法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及时处置;治理各类车辆占压人行通道的乱停乱放行为;协调网安大队对疑似非法网络揽客的微信群、QQ群等社交软件进行核查处理;协调重点部位警务站加强火车站、各乡镇客运车站周边人、车秩序的维护,向交通移交疑似非法营运车辆线索。

县交通运输局: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对疑似和举报非法营运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取证后属于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暂扣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是公职人员的交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加大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宣传;牵头组织执法检查组分区域、分片区进行执法检查。

县文体旅局:加强旅游景区非法营运车辆线索收集举报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定期对出租车计价器抽样检查。

县路政执法大队:负责协助开展路检路查,重点对途径三岔口的出租车手续进行核查、货车超载及国省道非法开口及标识标牌等进行规范执法。
   各乡(镇)长、村(社区)第一书记:负责对本辖区私家车及驾驶员进行摸排建档并分析研判,对疑似从事非法营运驾驶人员及车辆信息向交通部门进行推送;同时利用周一大宣讲对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进行宣传引导。

(三)坚持依法行政。打击非法运营行为,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对在执法过程中因 “粗暴执法”“野蛮执法”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执法人员,相关部门要严肃处理。凡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由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后交由县交通、交警部门按规定程序实施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交警、交通等部门要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非法运营的危害,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不坐 “黑车”、积极举报 “黑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畅通举报渠道。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协助查处 “黑车” 案件,坚持疏堵结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打压非法营运车辆的生存空间。

举报投诉电话:0998-6212355

关联稿件:

巴楚县关于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城市客运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编辑:阿依帕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