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6月3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巴楚县生态环境信访件1件,现将第1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653100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喀什地区巴楚县阿瓦提镇5村养猪场,异味扰民,排泄物未收集处理,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风险。 |
喀什地区巴楚县阿瓦提镇 |
经核查,该养猪场距离居民区近700米,一是现场检查发现,该猪场有粪污处理系统,污水经厌氧池后排入铺有防渗膜的稳定塘处理,“排泄物未收集处理”问题不属实;二是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养殖场无组织废气(氧、硫化氢、臭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养猪场周边臭气浓度实际检测值均小于10,标准值为20(无量纲),“异味扰民问题”不属实;三是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养猪场周边300米的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与项目有关的特征污染物大肠菌群、重金属、氨氮等指标均在标准限值内,没有超标,“存在地下水污染问题”不属实。 |
否 |
无 |
已办结 |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喀什地区期间:2023年6月1日—6月20日
投诉举报电话:0998-2537385,邮政信箱:新疆喀什市第A02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