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及《喀什地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喀扶贫领办〔2018〕36号)有关规定,为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宽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渠道,不断增加群众收入。夏马勒乡人民政府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上,结合实际需要,特制定《巴楚县小微产业园-夏马勒乡小微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项目主管单位:0998-6216863 0998-6183029
县纪委监委:0998-6220652或12388
县乡村振兴局: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xj-bc@163.com
12317平台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2022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