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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0104040/2024-00054 公开信息来源 巴楚县财政局

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巴楚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点击数:

巴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社〔2023〕114号)要求,现拨付你单位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请你单位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你单位必须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安排等相关工作。

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你单位要切实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按照直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及地区相关要求,及时制定资金实施方案提交分管县领导签批并报财政局对口股室备案。

你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更改资金用途,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快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21号)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六、请加强对直达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附件:1.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巴楚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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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社保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