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社会保险中心: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喀地财社[2023]44号精神,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批)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收入科目请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部门支出科目请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该项资金用于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直达资金要求,上述资金属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你单位要切实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按照直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及地区相关要求,及时制定资金实施方案提交分管县领导签批并报财政局对口股室备案。
五、你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更改资金用途,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快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21号)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七、请加强对直达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八、请按照直达资金和预算信息公开的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第三批)补助资金分配表
巴楚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