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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0104040/2023-00638 公开信息来源 巴楚县财政局

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巴楚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点击数:

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喀地财社〔2023〕35号)文件精神,现拨付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2.67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转移性支付收入科目请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功能分类支出科目请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村抗震改造

二、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直达资金要求,上述资金属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你单位要切实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按照直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及地区相关要求,及时制定资金实施方案提交分管县领导签批并报财政局对口股室备案。

四、你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更改资金用途,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快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21号)相关要求,请你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绩效管理,按时做好绩效监控。项目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你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地区和自治区将加强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请按照直达资金和预算信息公开的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此件公开发布)


巴楚县财政局

202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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