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一次性就业奖补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计划投入资金 30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实施地点:巴楚县辖区内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群体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本地帮扶企业。
2.建设内容:对吸纳我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本地帮扶企业,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3.补助标准:按照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数量,给予企业每人500元标准一次性奖补。
4.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30万元。
5.项目计划开工及完工时间(实施期限):2024年2月至2024年10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巴楚县乡村振兴局,李冠军
7.预期绩效目标:持续保障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岗增收,有效提高企业稳岗扩就业。
8.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企业稳固或倾斜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用工人数,促进就业增收。
9.公示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9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98-6220652或12388
县财政局 0998-6210072
县乡村振兴局: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16号(县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六楼620室)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巴楚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