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指南(试行)》(新乡振〔2022〕3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将调整后的巴楚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向社会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调整后的巴楚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共编制7大类55个项目、计划投资100017.5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27个、计划投资71019.63万元,就业项目6个、计划投资2083.71万元,乡村建设行动17个、计划投资23713.71万元,易地搬迁后扶2个、计划投资1500.5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1个、计划投资1350万元,项目管理费1个、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他项目1个、计划投资5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5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98-6220652或12388
县乡村振兴局 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16号(县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六楼612室)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附件:巴楚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巴楚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