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巴楚县2023年度乡村临时性公益岗位补助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为主管单位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计划投入资金 291.6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实施地点:巴楚县阿瓦提镇、英吾斯塘乡、琼库尔恰克乡、色力布亚镇、阿拉格尔乡、阿克萨克马热勒乡、夏马勒乡、阿纳库勒乡、多来提巴格乡、恰尔巴格乡、巴楚镇。
2.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91.6万元,对我县11个乡镇返乡在乡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因不确定因素导致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开发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300个,安置300人就业,每个岗位每月补贴1620元在岗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持续巩固提高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收入。
3.补助标准:对返乡在乡300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因不确定因素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在岗时间不超过6个月,期间按照1620元/月给予岗位补贴。享受项目补贴人员年龄必须为当年度18-59岁之间非在校生且有劳动力能力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不得同时享受其他衔接项目收益,享受项目补贴期间不得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作自然减少。
4.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91.6万元。
5.项目计划开工及完工时间(实施期限):2023年6月至11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巴楚县乡村振兴局,宋连军
7.预期绩效目标:通过公益岗位补助的方式缓解因不确定因素给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稳定群众收入,减轻负担,持续保障受益人群收入,预计受益人口300人。
8.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开发乡村临时性公益岗位,带动300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增加收入1620元。
9.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3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98-6220652或12388
县乡村振兴局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16号(县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六楼620室)
12317平台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巴楚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