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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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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4年节假日放假安排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新疆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3-12-28 13:5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4年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放假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肉孜节:4月10日是肉孜节,放假1天。

(五)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六)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古尔邦节:6月17日是古尔邦节,6月17日至19日放假,共3天,与周末连休。

(八)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九)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一)夏季作息时间:自2024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二)冬季作息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7日


编辑:王文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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